FIRE ALARM SYSTEMS
火警自動報警系統
火警自動報警系統的配置須配合場所環境及設計要求。查詢時提供控制盤型號、訊息或相關圖則,有助判斷後續檢查與工程需要。
可查詢的工作範圍
- 了解控制盤、探測器及手動報警裝置的現況
- 配合場所改動評估既有設備及線路
- 就故障訊息安排現場檢查
- 釐清測試配合、通知及工作紀錄安排
個案配合事項
如系統顯示故障,請聯絡負責管理人及合資格技術人員處理;不要自行停用或改接設備。
進一步了解
官方參考資料
- 第 39/2022 號行政法規 ·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 (新視窗)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· 2022-08-15
已讀取原始行政法規及核對官方效力資料
資料查閱:2026-09-25。具體配置及行政要求以適用法規與主管部門的最新要求為準。